解析:
在法律规定中,拾得遗失物品且要求失主给予过高回报的行为被认定为不合法。
拾到遗失物品时,理所当然应该归还给物品真正的主人即权利人。
作为拾得者,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相关的权利人或者将物品上交给政府公共安全部门等具有公信力的机构。
当权利人成功领取遗失物品后,他/她也必须向拾得者或相关部门支付所有存储和管理物品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拾得者享有法定的获取报酬的权益。
然而,如果失主在拾得者主动提出悬赏请求或者同意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他/她就需要履行自己的承诺。
但若失主并未主动提出,那么拾得者要求过高的回报则可能会被视为非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