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何公正、依法地解决
关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之房产应如何进行划分这个议题,通常情况下,我们会首先建议求助于双方之间的协议解决方案。
然而,在无法达成共识的前提下,请求法院协助处理无疑是最终的途径。
此时,法院将依据具体情况依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若双方都主张拥有房产的所有权且愿意通过竞价方式来获取,那么法院将会予以批准;
(2)若其中一方主张具有房产所有权,则需要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产进行评估,而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提供相应的补偿;
(3)若双方都不主张拥有房产所有权,那么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产进行拍卖,并将所得款项进行合理分配。
其次,针对房产为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且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情况,在离婚诉讼中,法院通常会将其视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在此基础上,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以及与此房产相关的财产增值部分将被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适当的补偿。
最后,如果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有,婚后并未添加配偶姓名,那么在离婚诉讼中,配偶将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