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D级危房,这是指在其承重结构承载力无法再满足日常使用需求的前提下,房屋的整体状况正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并已构成危房。
对于此类情况,建议您首先寻求当地建设管理部门的协助和支持。
他们将会派遣专业人士赴现场进行深入地勘查,对存在风险的部位作出明确标记,然后针对这些问题区域先行开展维修工作。
同时,所有待拆解的部分都必须予以彻底清除,以便进行重建或修缮处理。
待达到安全居住等级并且已经撤销了危房鉴定证书,且修复工作圆满完成后,您方可重新入住该处。
法律依据: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第二十九条
经鉴定为局部危房或整幢危房时,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经鉴定为C级危房的农村住房,鼓励因地制宜进行加固维修,解除危险。
2.经鉴定为D级危房,确定已无修缮价值的农村住房,应拆除、置换或重建。
3.经鉴定为D级危房,短期内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时,应暂时停止使用,或在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后,改变用途不再居住,观察使用。
4.有保护价值的D级传统民居及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等,应专门研究后确定处理方案。
5.确定加固维修方案时,应将消除房屋局部危险与抗震构造措施加固综合考虑。
6.当条件允许时,加固维修宜结合房屋宜居性改造和节能改造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