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之后,原抚养协议中的抚养费用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倘若当事人之间存在抚养费用拖欠或未按约定支付情况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向相关司法部门提起诉讼程序。
待案件经由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判结果后,若任何一方拒不执行司法裁判则另一方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此外,法院亦可请求相关单位协助执行,即从被申请人每月的工资账户中定期划拨相应的抚养费用,以确保子女抚养费用得以正常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