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故意施加伤害于他人的人身,导致受害者轻伤程度的,依照相关法规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
若对他人身体造成重伤乃至危害生命安全的损害,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的惩罚;
而对那些采用极端残忍手段致人重伤且导致严重残疾的犯罪分子,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终身监禁甚至死刑的严厉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故意进行的殴打和伤害行为,若其所产生的伤害结果明显不足以达到轻伤等级,此类行为将被视为违反社会秩序的轻度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警方的治安处罚,包括五日至十日的拘留以及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情节轻微的,则可能仅需接受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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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