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毫无疑问,这是具有深远意义的问题。
即便在离婚之后,父亲与孩子之间仍然保持着父母子女的身份认同。
对于这个前提条件下的父亲来说,如果他曾经触犯过法律,那么对于他的孩子未来参军入伍、参加公务员选拔时所面临的政治审核环节,将会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父亲承受了刑事处分,其自身、直系亲属(包括子女及父母)以及配偶在参军、参与公务员考试、报考军事院校、报考警察学校、银行招聘、国有企业招聘等方面的政治审核都会受到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