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间的交通事故责任鉴定结果如下所示:
若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电动自行车方面并无任何过失行为,应当由机动车一方向受害方承担起全部的赔偿责任;
反之,如能提供确凿的证据表明电动自行车存在过错,则应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度降低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若是在机动车一方并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于电动自行车故意撞击机动车而导致的,那么机动车一方将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若仍有不足之处,则按照以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若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若双方均有过错,则应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来分担责任。
(二)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并无过错,则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但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过错,则应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度降低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一方并无过错,则只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若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撞击机动车而导致的,那么机动车一方将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