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抵押车辆的车主申请补领行驶证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抵押汽车,主要包含对车辆登记证书的抵押,而非行驶证本身。
然而,行驶证却是车辆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所需的重要凭证。
在车辆抵押期间,车主仍然有权办理登记证书的补发手续。
抵押车辆与普通车辆在补发行驶证方面并无区别,但是必须得到抵押双方共同提供相关材料后方可进行。
倘若车管所擅自为车主补发登记证书,这将严重违反相关程序规定。
关于抵押车辆在交通事故中的处理方式,当由抵押人驾驶车辆时,若该方应负事故责任,则需依据法律规定,按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
若仍存在不足之处,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若双方均有过失,则应按照各自过失程度的比例来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