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众所周知,已设定按揭贷款的房产可进行再次抵押贷款。
当前各大商业银行均提供此类业务选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银行均接受房产权二次抵押贷款申请。
因此,在启动二次抵押贷款程序时,优先考虑与最初贷款银行进行联系沟通,若银行无法满足需求,则可转向寻求其它银行合作。
所谓“抵押”,即是指抵押人与债权人之间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并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权,而是将该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九条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