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未能进行积极理赔,那么将有可能面临对方的诉讼指控。
经过法院的全面审理与裁决后,将会出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而在此之后,有可能会面临被列入强制执行人员名单的风险,这对于交通事故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所带来的后果无疑是相当严重的。
在未来再次遭遇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很可能会拒绝提供赔偿,同时也将面临各种形式的罚款以及诸多手续无法顺利办理的困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