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实践中,针对盗墓活动所涉及到的犯罪责任认定主要不再涵盖罪名盗窃罪或是侵占罪,而是专门设立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这一全新的罪行。
该项犯罪行为不仅仅严重违背相关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法规,更是对我国对于古墓葬等重要历史遗产实施全面系统化管理的制度及国家固有的财产所有权构成了直接威胁。
更为甚者,盗墓行为往往伴随有对文物或考古工作场地进行恶意破坏的违法行为,这些破坏行动其目的可能并非仅限于简单地获取被盗之物,更多时候亦可能带有其他各类非法意图的存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