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如何解除法院所实施的账户冻结措施,一般存在着两大种情况:
首先,当冻结之缘由彻底消除或得到妥善处理之后,当事人便可向法院递交撤销账户冻结的请求。
经过法院谨慎的核查与确认无误之后,冻结账户将会获得解除。
其次,针对某些冻结账户,还存在着时限性的规定,即在达到固定的期限后,可以申请解除相应的冻结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以及其他各类资金的冻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若在此期间内未继续申请查封,则该冻结将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一)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三)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