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强奸罪案中的被害人自杀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所要承受的刑事责任通常包括对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将刑期增至无期徒刑,以及最严重的情形即死刑。
依据现行法律条文的明确定义,将导致被害人受到重伤、丧失生命或是引起其他极其严重后果的行为均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因此,在对此类案件进行判决量刑之时,必须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加重惩罚措施,予以严惩不贷。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