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类行为中,涉及到法律方面的问题。
在未获法庭准许的情况下,私自录制或播放庭审过程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然而,对于公众注目程度较高、社会影响力深远以及具备法制宣传教育价值的公开审判案件,人民法院亦可酌情允许对其进行庭审直播或者录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对于下列案件,不得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二)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
(三)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
(四)其他不宜庭审直播、录播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