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如下特定标准时,该案件便可获得人民法院的正式立案审批:
(1)原告必须为与案情存在直接利益关联的个人、企业及团体等;
(2)必须具备明确的被告主体;
(3)主张的诉讼请求须具体且有充分的事实依据、理由说服力;
(4)同时,此案件还需在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范畴之内,并在具有相应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只起诉担保人(保证人),但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则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债务人(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