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盗窃罪犯未主动交付所判罚之罚金,可由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其支付。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罚金应在法定的裁判期内按规定次数或分期履行。
若至裁决期满仍未缴纳,则将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征收。
对于无法全额缴纳罚金的情况,人民法院有权在任何时间内发现被执行人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立即启动追缴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