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宾馆并无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
而当宾馆内出现旅客未按照规定办理入住手续等情况时,该宾馆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至于责任的分配以及处罚措施的制定,则需由宾馆自主决定。
同时需要明确指出,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五十六条中提到过关于宾馆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登记旅客身份信息或未能阻止旅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宾馆所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
对于这类违法行为,处以200元至500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
法律依据: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的,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该旅馆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