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163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刑法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区分两罪的核心在于,明确所涉及的财产的来源是本单位的还是单位以外的,如果是他人的其他单位的财务,则,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如果是本单位的财物则应该是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