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外婚姻手续之详细流程如下:
在正式登记之前,需分别备齐登记双方的户籍薄以及个人身份证件,同时还需要外国公民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相关的国际通行旅游证件;
此外,需要提供合法确认并经公证的单身证明文件。
最后,由双方共同前往我国大陆地区常住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进行申请结婚登记手续的具体操作。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