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人乃是社会组织于法律层面的人格化体现,乃法律概念中所定义的“人”。
法人乃社会组织之表现形式,其形态既可以由若干人类个体组合而成,亦或专为达成某一特殊目标而建立的财产性组织。
总体来看,法人与其他各类组织并无本质区别,皆为自然人探寻和实现特定目标时可利用的资源。
法人的存在及其地位的确立,无疑极大地缓解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压力。
将法人确认为民事主体,其主要目的在于为自然人提供更为高效、有力的法律工具,以助其充分发挥个人潜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