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严格执行的专利法规则,任何欲申请专利的创新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等特征。
专利具有独有的“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
其中,新颖性系指,该项技术尚未在国内外实际应用或公开展示,亦未为他人申报过专利权,且未曾由大众以其他途径对其进行广泛认知。
至于创造性,主要强调的是,与其他已存在的发明相比,此项发明应更为实用并具有显著的进步性。
而实用性则意味着,该项发明能够被成功制造并投入实际运用,从而极大地便利了人类的日常生活,同时也为社会带来了实质性的福利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