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之诠释》第二条所述,个人接收贿赂数额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但未至三百万元者,应当视为触犯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的"巨额款项",依照相关法规处以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或没收其全部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