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已婚男子对单身女子实施了欺骗行为,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婚外同居行为,那么这名已婚男子将有可能被指控重婚罪,并应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过错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赔偿损失。
然而,若是已婚男子并未与该单身女子有过婚外同居的事实,那么这种行为仅仅是对女方情感上的伤害,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
但是,如果通过欺骗手段获取金钱财物,并且金额超过人民币三千元,那么就会被认定为涉嫌诈骗罪。
对于已经结婚的男性和女子来说,如果他们的欺骗行为涉及到了重婚罪行,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这些行为将会引起司法机关的重视而受到法律制裁。
同样地,如果他们虽然没有正式结婚,但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他们的行为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无过错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如果涉及到金钱诈骗嫌疑而且诈骗金额超过人民币三千元,那么公安机关将必须予以立案进行调查,从而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