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指出,如果尚未偿还完毕的房屋贷款属于女方财产,那么并不意味着该房产便能够顺利完成过户手续。
当涉及到将离婚夫妻中某一方所持有的按揭房产转让至另一方名下时,必须先偿清银行贷款。
倘若目前尚无法全额支付贷款,则离婚当事人可以自身名义向其他银行提出申请,办理转按揭业务,从而解除抵押在银行处的房产证,进而进行房产过户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