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并未设立遗产税这一制度,因此,当我们面临财产继承问题时,原则上是无需支付任何相关费用的。
然而,如涉及到诸如房产等不动产的继承过程中,因涉及到产权变更手续,故仍需按照相关法规支付适当的税费。
具体而言,继承逝者所遗留的土地及房屋所有权,并不需要缴纳契税,仅需按照0.05%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即可;
而对于与逝者无血亲关系的非法定继承人,若依据遗嘱承继逝者生前所拥有的土地、房屋所有权,则此举将被视为赠与行为,此时便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契税,其税率大约为3%,同时还需按照0.05%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此外,赠与行为也需要按照3%的税率缴纳契税,以及按照0.05%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