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请求再审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依法进行证据方面的调查与收集。
若满足相关规定条件,法院应当依照该申请予以调查和取证。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当请求再审之际,当事人并不能直接向法院提交证据调取申请。
换句话说,当事人只有在无法自行获取某些特定证据的情况下,才能向法院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
这里所说的“无法调取”并非指当事人有能力调取却因某种原因未能实现,而是指当事人没有相应的权利或权限来调取这些证据,或者这些证据属于保密性质,不允许公开调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第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