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原审判、裁判裁决在事实认定及适用法条上存在错误之处,则应予以改判。
人民法院对于提起上诉之案件,历经审理,依照以下状况,分别进行处理:
首先,如原判决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条上清晰明确,处理适当,则应以裁定形式驳回上诉,从而维护原判决、裁定的权威性;
其次,若原判决在事实认定上出现错误,则应以裁定形式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原判决;
再者,若原判决在认定基本事实方面存在模糊不明,则应裁定撤销原判决,待查清事实真相后再行改判;
最后,若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因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则应裁定撤销原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上诉时,需提交上诉状,其内容应涵盖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