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涉及到肢体残障儿女的家庭离婚案件时,法院必须充分考虑到这部分特殊人群的权益与需求,确保他们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以及继续接受教育。
身为父母,他们肩负着照料儿女的法定义务,即便婚姻关系终结,这份责任也将始终伴随父母双方。
在婚姻破裂之后,原本共同负担子女抚育费用的双方,需依据个人经济实力及所在地区的实际生活水准,合理分担抚养残疾子女所需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