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交通事故方面,一般的处置过程通常会优先尝试协商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将会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以下是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的详细处理步骤:
首先,经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介入调解,但如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或者调解结果生效后未得到履行时,当事人便有权将纠纷提交至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程序;
其次,关于诉讼方面:
首先,启动起诉环节(1)应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申请书;
接着,立案庭将会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并且在确认无误之后,告知当事人需于七天之内缴纳诉讼费用;
一旦收到相关款项,即视为正式立案;
反之,若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则会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请求。
对于这两项裁定,当事人若对此持有异议,可在十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最后,案件受理后,法院将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具体的开庭时间、地点以及负责该案的法官等信息。
对于需要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也会提前三天发布公告,以便公众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