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面对类似情况时,您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前往医院接受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首要问题是,因为任何事务的初步争端而引发口头冲突,无论您是哪一方,这种行为都是不恰当的。
其次,如果在发生口角后,您率先采取行动,用肢体动作去“推开”对方,那么这更是错误之举。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对方是由于您的暴力举动而被“推倒”,还是他们故意躺在地面上假装受伤,您都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他们介入处理此事,并对整个事件过程展开深入调查。
如果情况需要,您还可以要求对方前往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在这个基础之上,公安机关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以期能够化解矛盾,妥善解决纷争。
然而,若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对方确实因此受到了伤害,那么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您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