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一对一现金贿赂事件,我们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予以证据收集:
首先是通过提供银行提现的凭证来进行证明;
其次是利用在现金交易过程中目击者的证词作为证据;
再者,则是借助于现场的录音录像资料以供查证。
关于商业贿赂的具体表现形式,我们通常会看到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直接支付或收取现金的贿赂行为;
第二种是支付或接受各类费用,例如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等,同时也包括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第三种是支付或接收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等;
第四种是支付或接收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型商品;
第五种是以其他形式支付或接收,比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第六种是给予或接收回扣;
最后一种是给予或接收佣金但未如实入账,而是借此名义进行商业贿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