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精心设计选举方案。
根据企业员工数量及其所在单位的分布情况,准确计算出所需代表的总人数以及相应的职位分配方案,同时合理划定各个选区的范围,制定出全面详实的选举实施规则。
2.深入开展宣传与发动工作。
公司工会应当借助各种媒介渠道,向广大职工大力宣传职工代表大会的特殊地位、深远影响、职权职责、重要使命以及选拔高素质的职工代表的紧迫性。
3.积极筹划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
在前期宣传引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之后,公司工会应指导并协助各个选区以民主形式,让全体职工充分表达意见,共同酝酿职工代表候选人的提名。
4.组织选举职工代表。
各选区要依据所分配的代表名额,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组织本区域内的职工进行直接选举。
选举过程中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的差额评选。
5.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负责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重点包括:
是否满足享有政治权利的基本条件且属于本企业职工范畴;
其选举产生过程是否按照民主原则进行等方面的问题。
法律依据:
《选举法》第十一条
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二)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
(三)确定选举日期;
(四)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五)主持投票选举;
(六)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