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储存于网盘中的微型影片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这必须建立在不进行任何形式的传播的基础上。
而传播,则涵盖了播放、放映、租赁、出借、运输、邮寄等等方面。
倘若发现存在此类传播行为的当事人,将会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此外还可能附加三千元以内的罚款。
反之,如果情节较为轻微,那么当事人将只需要承担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内的罚款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