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相关条款之法律规定,洗钱罪并未明确设定数额标准,凡符合洗钱行为本质者皆构成洗钱罪。
若在特定条件下满足法定标准,便可依法追究涉事个人或团体的刑事责任。
根据具体情状的严重性区别,无论是否具有犯罪情节,触犯此罪者均将面临刑罚。
按照犯罪情节轻重的不同,此类罪犯可能受到以下不同程度的判决:
首先,对于自然人,如果实施了洗钱行为,则会被没收其通过参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获取的非法所得及其所产生的利益,同时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金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
严重情节的,将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要额外缴纳洗钱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
其次,对于单位犯本罪的,依法进行罚款处罚的同时,也需要对该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及起关键作用的其他人员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严重违法情节者甚至将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洗钱罪的认定亦与上游犯罪密切相关。
上游犯罪通常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等。
黑钱的来源往往就是这些上游犯罪,而洗钱成为其他各类犯罪行为的驱动力和掩饰手段,故对整个社会环境形成了极大的冲击和破坏。
因此,我们应该坚决反对和抵制这种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