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曾遭受刑事制裁者,即构成有前科之行为人。
此类前科不可消除。
如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岁,且被判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轻微刑罚,则其相关犯罪记录应予封存严密保管。
然而,对于青少年所犯之罪行纪录,封存为基本准则,仅在特定情况下(如司法调查)才得以查询。
执法部门在执行调查任务时,有权依法申请查阅;
而相关机构亦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