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刑法体系下,关于职务侵占犯罪中“数额较大”的刑事责任判定,法律明文规定的标准为六万元人民币以上。
这主要是根据受贿罪及贪污罪的相关规定,将其相应的数额标准作为参考,按照两倍或五倍的比例进行调整后得出的结果。
具体来说,如果贪污或受贿的金额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上但未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则应被视为“数额较大”的情况。
因此,在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过程中,“数额较大”的起始点设定为六万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