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行贿犯罪的案件中,涉案的非法资金将依据法规进行严格的追讨或命令其进行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涉嫌违法犯罪者的非法收益,必须得到追回或勒令返还;
而如果这些收益是来自于被害者的合法财产,或是他们正当获取的收入,那么它们就应该立即予以归还;
最后就是对于那些违禁品以及为犯罪行为提供的作案人个人用品,应依法予以没收。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查封的财产以及罚金,都应当统一地上交国家财政,公安司法部门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