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的银行账户遭到异地刑侦机构的冻结,首当其冲便需要联系所属银行,以了解详细情况并找到账户被冻结的真正原因。
然后,您可尝试联系实施冻结措施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倘若您能提供出与该起案件毫无关联的有效证据,即可向冻结机关提出申诉请求。
经过认真审核及核实之后,如果发现所提交的证据确实与案件无关,那么冻结措施将会得到解除。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二百三十条
对于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原银行、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存款、汇款的所有人。
第二百三十一条
对于在侦查中犯罪嫌疑人死亡,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应当依法予以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通知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
对于冻结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的赃款,应当向人民法院随案移送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人民法院通知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