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关于“帮信”(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相关法律与处罚方式,此类罪名的犯罪者可能面临的刑罚之一即为单独惩罚性的罚金制裁,或者,也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时附加罚金。
2.若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情节严重的话,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若单位涉及到上述罪行,则需对该单位施加罚金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若存在前两款所描述的行为,同时还构成了其他犯罪,则应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罪行及刑罚。
3.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罪行的,属于自首行为。
对于这类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甚至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即使犯罪嫌疑人并不具备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只要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可以获得从轻处罚;
而由于他们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从而避免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可以适当减轻处罚。
4.在涉及到“帮信”罪的案件中,犯罪行为人可能面临的最高刑罚为三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如果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已经成年,那么法院判决要求其支付的罚金金额将不得低于一千元人民币。
若是“帮信”罪的犯罪主体为单位,那么该单位可能会被勒令支付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