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一旦挪用公款达到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即构成了刑事犯罪行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公务人员有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权力,私自将公款挪为个人使用,从事非法活动,或是挪用公款数量较大,用以进行盈利活动,抑或公款数量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情况,均视为挪用公款罪,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情节严重者,则需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那些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拒不归还的罪犯,更要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2.当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物质损失时,他们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享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若受害人身亡或失去行为能力,那么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及近亲人均可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若是涉及到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也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必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对被告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人民检察院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实施保全措施时,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