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八人团体的寻衅滋事案件中,若被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那么就必须要对犯罪分子进行主犯与从犯的区分,并据此来确定相应的量刑标准。
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主犯,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而对于从犯,则应参照主犯的情况,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是为了寻求刺激、宣泄情绪、炫耀武力等目的,无缘无故地挑起事端,实施了刑法所规定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便应该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