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清晰了解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存在以下六种行为会构成帮信罪,分别为:
1.为犯罪分子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2.提供服务器托管空间;
3.提供网络存储应用;
4.提供通讯传输等相关技术上的支持;
5.帮助提供广告推广方案;
6.提供支付结算协助。
若构成帮信罪,通常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如果是单位犯此罪行,则需对单位进行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同时,若与其他犯罪行为合并发生,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量刑。
对于帮信罪的认定,关键在于:
犯罪主体方面为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确知晓自身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犯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且情节较为严重。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