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导致躯体受伤的情形中,应负责承担相关医疗费用并赔偿由于误工而减小的经济收入。
每日的赔偿金额按国家本年度普通工人日均工资予以核算,最大值为该国上年度普遍职员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此外,国家上年度普通工人日均工资数额的计算,则应采用将普通职员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天数的方式进行。
至于年平均工资数据,则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官方数据为准。
若导致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负责承担相关医疗费用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将依据丧失劳动能力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对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其最大赔偿金额为国家上年度普通职员年平均工资的十倍;
而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其最大赔偿金额为国家上年度普通职员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同时,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需抚养无劳动能力亲属的情况,还应对其提供生活费用。
如不幸导致人员死亡,应负责承担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总计金额为国家上年度普通职员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同时,对于死者生前需抚养的无劳动能力亲属,也应对其提供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