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内部的所有职员都不得故意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所在单位的财物私自占有并变为个人财产使用,这一行为一旦被查证且涉及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即构成犯罪。
具体而言,如果涉案金额在较大范围内(通常是指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之间),那么该职员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
若涉案金额达到了巨大规模(通常是指人民币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那么该职员将会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样也会被处以罚金;
而当涉案金额超过了特别巨大的范畴(通常是指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那么该职员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会被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