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信用卡诈骗罪所涉及的具体金额标准,法律有明确规定。
首先,如果信用卡诈骗行为导致的损失金额在5000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其次,如果诈骗金额达到或超过了50,000元人民币,但却没有到达500,000元人民币,那么我们就需要将之归类为“数额巨大”;
最后,如果诈骗金额已经超过了500,000元人民币,那么这无疑就是“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