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而言,倘若所涉诉讼须遵循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话,则自庭审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必须宣告判决结果;
而若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来处理案件的话,则开庭后的第三个月以内便需公布最终审判结果。
至于涉及到刑事案件的一审阶段,若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则在庭审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宣布审判决定;
若被建议以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应在庭审结束后的二十日内宣告审判结果。
然而,就二审程序中的申诉或抗诉案件而言,也应该在开庭后的一个月内宣告审判结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