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盗窃案件中,被告人积极退赃的具体量刑标准,应依据盗窃物品价值的高低及犯罪情节的严重性进行综合考虑与判断,故无法用简单的语句进行概括性描述,然而值得肯定的是,被告人在实施盗窃行为之后能够主动退还赃物,这无疑会成为法院在量刑时予以酌情减轻处罚的重要因素之一。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该条款的明确规定,在通常情况下,法院将对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可能附加罚金的处罚。
若被告人所涉及的盗窃金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犯罪情节,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而当被告人的盗窃金额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或者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情节,那么他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处罚。
在此基础之上,对于那些积极退赃的被告人,法院将会给予适当的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