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被刑事拘留者即可获准保释出狱。
而所谓"被刑事拘留后的取保条件"具体指以下几个方面:
当自然人或法人因涉嫌犯罪,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则可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
首先,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性;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也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以避免对其本人及家庭带来进一步的伤害;
最后,如果在羁押期限届满之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来继续进行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均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对于已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而言,他们享有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然而,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了上述第二款的规定,那么公安机关将没收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甚至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对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需要遵守以下的法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