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罪犯依法判处徒刑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直接告知其家人,然而,在拘留之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家属将会收到相关通知。
在公安部门对嫌疑人进行拘留时,必须向其出示拘留证明文件。
拘留结束后,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影响侦查工作的特殊情况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待妨碍侦查的情况消除后,也应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若案件在法庭上当庭宣判,则应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以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若是定期宣判,则应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以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