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原告方必须满足以下重要先决条件:
首先,原告必须属于具有法律人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特定社会组织;
其次,其必须确信所针对的某项具体行政行为对自身的合法权益构成了实质性的侵害。
此外,若原有的原告已经去世,则其近亲或法定继承人为新的适格原告人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